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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第一大节课,公共服务学院2016级城市轨道管理5、6班的《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理》课程,教室(成都校区)6A401,未按时上课,未能及时通知上课班级、教学秘书停课。公共服务学院核查,情况属实。
根据《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2008)1号文件的规定,经学院研究认定为Ⅲ3级教学事故,决定给予李树超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课时津贴50元。
特此通报。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