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高校教职工体育活动开展,丰富教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展示教职工时代风采,促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拟定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日在自贡市富顺县文体中心体育馆举办四川省高校教职工羽毛球比赛。为了更好体现学院教职工风采,请各分工会积极推荐教师选手参加此次比赛,各分工会请在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2:10下班前,将推荐选手名单发送至学院工会伍茂春老师处(QQ:517570962,电话:38500010)。
学院工会将按照省工会《关于举办四川省高校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川工教科文卫〔2018〕9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参赛。请各分工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组织报名。参赛教职工只能参加1项比赛(不兼项),其他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附件1内容。此次比赛食宿费用、请公假流程、车辆安排均由学院工会负责,请参加比赛的教师选手在比赛期间交接好相关工作。
附件1:四川省高校教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附件1
一、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新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富顺泳博新辰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日
(二)比赛地点: 富顺县文体中心
四、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五、参加办法
(一)组队:各高校工会组队参赛。
(二)竞赛组别及年龄
A组:45—60岁(1973—1958年出生)
B组:44岁及以下(1974年及以后出生)
(三)参赛人数: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可兼队员)各1人,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单项比赛(不兼项),各参赛队每个具体比赛项目最多报1名(对)运动员。
(四)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学校符合年龄要求、身体健康的2018年7月1日前在册的职工,严禁聘用现役运动员和在校学生参赛。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员和所在代表队全部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
(五)各参赛队员须为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的身体健康的体育爱好者。各参赛队须给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如出现伤病或其他健康事故等情况,均由参赛单位和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二)赛制:根据报名参赛人数决定赛制。
(三)计分方法:第一阶段采取21分一局定胜负(11分时交换场地);第二阶段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采用15分每球得分(金球)制,14平时,先到15分者获胜。
(四)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五)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按比赛弃权处理。
(六)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七)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八)比赛用球:南京胜利牌羽毛球比赛级3号74型。
(九)比赛服装:各参赛队自行选择统一服装。
1.比赛服装必须是运动短袖上衣、运动短裤或短裙。
2.参加双打比赛的配对选手应着颜色和款式相同的比赛服装。
3.各参赛队(员)应至少备有两种以上不同色系的比赛服装。
(十)抽签时间:9月30日上午9:30在省总工会办公楼由组委会组织抽签(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高校派代表准时参加,没能参加抽签的将由省教科文卫工会派工作人员代表抽签。
七、记分与奖励
(一)记分:A、B组各单项名次记分取前8名。第一名记9分,第二名记7分,第三名记6分,第四名记5分,第五名记4分,第六名记3分,第七名记2分,第八名记1分。
(二)团体奖: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积分之和排列,奖励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取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三)单项奖:15个队(含)以上参加的单项比赛奖励前8名,10—14个队参加的单项比赛奖励前6名,9个队及以下参加的单项比赛奖励前3名。
(四)奖励办法:凡获得单项奖励的颁发证书和奖金,团体总分1—8名颁发奖牌,比赛还设有优秀组织奖。
(五)奖励标准:第一名共2000元、第二名共1800元、第三名共1600元、第四名共1400元、第五名共1200元、第六名共1000元、第七名共800元、第八名共600元。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九、其他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分工会 名称 | 分工会主席 | |||||
领队 | 联系人及 手机号码 | |||||
A组 | 男单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女单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男双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女双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混双 | 姓名(男) | 出生年月 | ||||
姓名(女) | 出生年月 | |||||
B组 | 男单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女单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男双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女双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
混双 | 姓名(男) | 出生年月 | ||||
姓名(女) | 出生年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