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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级人才培养改革培训的通知
[学院办公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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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为推进学院人才培养体系改革,全面贯彻执行学院“一中五融”的人才培养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依据学校2018年暑期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的相关精神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18级人才改革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1.全体教职工对2018年暑期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精神全面学习与领悟。

2.全体教职工充分了解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的框架体系。

3.导师充分了解自身工作职责并能指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及选课操作。

4.教学秘书能适应学分制、选课制下的教学运行管理。

5.辅导员充分了解书院制运行模式、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办法和“第二课堂成绩单”,与导师充分配合进行学业指导。

6.学生能够了解学分制相关管理规定,在导师指导下做好学业规划及选课。

二、培训小组

组长:王世伦

副组长:刘飞、赵齐阳

讲师团成员:侯志春、罗晓彤、胡晓曦、谭静、刘洋、李一伟、黄敏、高琼斗、王雁、肖兰、敬阳、欧庆民、鲁敏、韩天爽、许继勇、简冬秋、李京川、王建翔、刘志东

三、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0日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日-2018年9月8日

第三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月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以各部门、各分院为单位作为培训主体,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采用集中+分散、整体+序列的形式开展,教务部和学务部负责提供培训相关材料。

2.培训类别

(1)针对人才培养体系改革相关内容做总体培训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培训对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完成时间:第一阶段

(2)针对导师制相关内容培训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培训对象:各单位2018级导师

完成时间:第一阶段

(3)针对辅导员做书院制、学生管理等培训

责任人:学务部、东坡书院负责人

培训对象:2018级辅导员

完成时间:第一阶段

(4)针对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做学分制相关培训

责任人:教务部负责人

培训对象: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含东坡书院)

完成时间:第三阶段

(5)导师对新生培训

责任人:2018级导师

培训对象:2018级新生

完成时间:第二阶段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应按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在培训中,应做好相关培训记录,形成培训纪要;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教务部  

学院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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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院办公室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