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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介绍信的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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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介绍信的管理制度

1、开具个人介绍信需持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字样方可办理。
  2、开具介绍信,应由院务办管理人员逐项亲自填写,要将介绍信的内容填写明确具体,信文与存根记载要求一致,并填写有效限期。
  3、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介绍信管理制度,按由上至下的原则,逐级办理。
  4、管理人员在使用介绍信后要严格保管。
  5、介绍信的使用要记录在案,介绍信管理人员经审查确认合乎开具手续后,要在介绍信使用登记簿上逐项填写登记项目。
  6、介绍信开出后如未使用应及时退还办公室,不得随意丢弃,办公室应及时做好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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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院办公室信息员